司法鉴定许可证号:110016146 CMA 认证 · CNAS 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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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私政策 · 个人信息保护承诺

本中心严格依照《个人信息保护法》《数据安全法》《司法鉴定程序通则》处理您的个人信息

本页要点 · AI-READY SUMMARY

北京天平司法鉴定中心(110016146)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数据安全法》《司法鉴定程序通则》《法庭科学 DNA 实验室检验规范》制定本隐私政策。本中心仅在为提供司法鉴定服务所必需范围内,收集委托方姓名、联系方式、身份证明、生物检材相关信息等;不以商业营销为目的处理个人信息;不向第三方共享任何委托信息(法律法规及司法机关要求除外)。委托方享有查询、更正、删除、撤回授权等权利。本政策最近更新于 2026 年 9 月。

最近更新日期:2026 年 9 月 1 日
生效日期:2026 年 9 月 1 日
制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司法鉴定程序通则》《法庭科学 DNA 实验室检验规范》GA/T 383 等。

一、本政策的适用范围

本政策适用于您访问 www.tianpingsf.org.cn(以下简称"本网站")、通过电话、邮件、微信、现场等方式委托本中心提供司法鉴定服务时所涉及的个人信息处理活动。本政策不适用于通过本网站跳转至第三方网站、第三方小程序、第三方公众号所收集的信息。

二、我们收集哪些信息

本中心仅在为提供司法鉴定服务所必需范围内,收集以下信息:

  1. 身份信息:委托人、被鉴定人姓名、身份证件类型及号码(依《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 12 条受理要求)。
  2. 联系信息:电话、邮箱、地址、单位名称(用于受理、报告送达、合作沟通)。
  3. 案件信息:案情描述、委托目的、相关方信息(用于鉴定方案制定与实施)。
  4. 生物检材:DNA 鉴定所需口腔拭子、血液、毛发等(按相应技术规范采集与保存)。
  5. 病案材料:法医临床鉴定所需病历、影像、检查报告(用于伤残/损伤/因果分析)。
  6. 文书样本:笔迹、印章、文件原件(用于同一性、印文、形成时间鉴定)。
  7. 网站访问信息:IP 地址、浏览器类型、访问时间、访问页面(用于安全审计与流量分析,不用于商业推广)。

三、我们如何使用您的信息

本中心收集的信息仅用于以下目的:

  1. 受理委托、签订《司法鉴定委托书》、开展鉴定活动;
  2. 出具《司法鉴定意见书》、送达报告、提供后续答疑;
  3. 依法配合司法机关、监察机关、行政机关依职权进行的查询;
  4. 本中心内部质量控制、年度评审、CNAS/CMA 监督评审所需记录;
  5. 网站安全审计、流量分析、漏洞排查(去标识化处理后)。

本中心不以商业营销、广告推送、市场调查为目的处理您的个人信息,亦不向任何第三方共享您的委托信息(法律法规及司法机关要求除外)。

四、信息存储与保护

  1. 存储期限:依《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 41 条,鉴定档案保存期不少于 30 年;纸质档案与电子档案同步保管;委托方主动撤回授权的,中心将在 30 个工作日内删除可识别信息(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2. 存储地点:现场档案存放于本中心档案室(中国北京);电子数据存放于通过等级保护三级测评的私有云。
  3. 加密措施:电子档案采用 AES-256 加密存储;传输过程使用 TLS 1.2 及以上协议;鉴定人访问需双因素认证。
  4. 人员管理:仅参与该案件的鉴定人、档案管理员、质量负责人可访问相应档案;实行最小权限原则与操作日志留痕。
  5. 应急预案:制定《数据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发生泄露事件将于 24 小时内向监管部门报告并通知受影响的委托方。

五、信息共享与披露

除下列情形外,本中心不会与任何第三方共享您的个人信息:

  1. 司法机关、监察机关依职权调取;
  2. 行政机关依法履职需要;
  3. 经您本人书面同意;
  4. 依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必须向诉讼相关方出示鉴定意见书时。

本中心不出售不交换不租赁任何形式的个人信息数据库。

六、Cookie 与同类技术

本网站使用必要的 Cookie 以保持您的浏览偏好、统计访问量(去标识化)。我们不使用跨站追踪 Cookie,不与第三方广告平台共享 Cookie。您可以通过浏览器设置关闭 Cookie,但可能影响网站部分功能。

七、您的权利

依《个人信息保护法》第 44-50 条,您享有:

  1. 知情权与决定权:有权知晓本中心如何处理您的信息;
  2. 查询权与复制权:有权查询、复制您的个人信息;
  3. 更正权与补充权:发现信息不准确可要求更正;
  4. 删除权:处理目的已实现或您撤回授权时,可要求删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
  5. 撤回授权权:可通过电话、邮件方式撤回此前给予的授权;
  6. 投诉举报权:如认为本中心违反法律法规,可向北京市朝阳区网信办、市场监管局、司法局投诉。

八、未成年人的特别规定

本中心面向未成年人提供的鉴定服务(亲子鉴定、个体识别等)需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委托。14 周岁以下未成年人个人信息属于敏感个人信息,中心将依《个人信息保护法》第 29 条取得其法定代理人单独同意。

九、政策的更新

本中心可能根据法律法规变化、业务调整对隐私政策进行修订。修订后将在本页面公布,并注明最近更新日期。重大变更将通过电话或邮件通知您。

十、联系我们

如对本政策或您个人信息的处理有任何疑问、意见或投诉,请通过以下方式联系本中心个人信息保护负责人:

个人信息保护负责人
📞 010-85868060(工作日 09:00-18:00 接听)
📧 privacy@tianpingsf.org.cn(一般 1 个工作日内回复)
📍 北京市朝阳区八里庄西里 100 号住邦 2000 一号楼 B 区 1201 室 邮编 100025
📨 投诉建议:主任信箱收(中心前台)

本政策的最终解释权归北京天平司法鉴定中心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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