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到写有"排除亲生关系"的报告,对任何家庭都是巨大冲击。为避免误读,本文说明排除结论在技术上是如何得出的、与突变如何区分,以及结果确认后可以怎么做。
一、鉴定意见为什么只有两种
亲子鉴定是依据 DNA 分型对"是否存在亲生关系"作出的科学判断,鉴定意见一般表述为两种:
- 支持(认定)亲生关系:检测结果符合遗传规律,且累计亲权指数达到相应标准;
- 排除(否定)亲生关系:多个基因座不符合遗传规律,被检测人不可能是孩子的生物学父亲(或母亲)。
需要强调,"排除"是一种很强的结论——它意味着从遗传规律上已经不能用亲生关系解释,而不是"可能性较低"。
二、什么情况下会"排除"
依据司法部《亲权鉴定技术规范》(SF/Z JD0105001-2016)及相关国家标准:
- 经累计非父排除率达到较高标准(大于 99.99%)的多个基因座检测,发现 3 个以上基因座不符合遗传规律,可以排除亲生关系;
- 该规范第 7.5 条明确:在满足相应条件下,被检测男子的累计亲权指数 CPI 小于 0.0001 时,支持"不是孩子生物学父亲"的假设,鉴定意见可表述为"排除被检测男子是孩子的生物学父亲"。
三、1-2 个位点不符 ≠ 排除(先考虑突变)
这是最容易引起恐慌、也最需要区分的情形:
- 若仅 1-2 个基因座不符合遗传规律,不能直接排除,应首先考虑基因突变,并通过增加检测位点、补充母亲或另一方样本等方式进一步判断;
- 只有不符合的位点达到 3 个以上、且 CPI 低于 0.0001,才构成排除。
| 情形 | 不符合位点 | 通常处理 / 结论 |
| 符合遗传规律 | 0 个 | 计算 CPI,多为支持亲生关系 |
| 疑似突变 | 1-2 个 | 加测位点、补充样本,不直接排除 |
| 排除亲生关系 | 3 个以上 | CPI<0.0001,出具排除意见 |
突变的成因与处理,可参考 亲子鉴定准确率与基因突变;CPI、RCP 数值如何计算和阅读,见 CPI/RCP 报告解读。
四、对排除结果有异议怎么办
- 先核对样本:确认各方样本没有采错、贴错标签、相互污染或混入他人 DNA;
- 申请机构复核:请原机构核对原始分型、计算过程和报告;
- 另行重新鉴定:可到另一家具备资质的机构,用重新采集的样本再做一次,两次结果可相互印证;
- 诉讼中由法院委托:若准备用于打官司,建议在诉讼程序中申请法院统一委托,证明力更强。
五、确认非亲生后的法律路径
- 否认亲子关系之诉:依据《民法典》第 1073 条,对亲子关系有异议且有正当理由的,父或母可向法院起诉请求否认(或确认)亲子关系;成年子女仅可请求确认、不能请求否认;
- 一方拒绝鉴定的处理:法院不能强制当事人鉴定,但依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 39 条,一方已提供必要证据、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法院可以推定主张一方的请求成立;
- 欺诈性抚养:若一方隐瞒子女非亲生、致使另一方在受欺骗状态下承担了抚养义务,受欺骗方可主张返还已支出的抚养费,并可依《民法典》关于人格权与精神损害赔偿的规定请求精神损害抚慰金。
诉讼委托的完整流程,见 打官司亲子鉴定如何委托;落户中母亲不到场的特殊情况,见 单亲父子亲子鉴定。更多入口可回到 亲子鉴定专题。
常见问题
亲子鉴定几个位点不符会排除亲生关系?
依据技术规范,经多个基因座检测发现3个以上基因座不符合遗传规律、且累计亲权指数CPI小于0.0001时,可排除亲生关系;仅1-2个位点不符通常先考虑基因突变,需加测位点或补充样本。
对排除结果有异议,可以重新做吗?
可以。先核对样本是否对应、有无污染或采错,再向原机构申请复核,或到另一家有资质的机构用新样本重新鉴定,两次结果可相互印证。
孩子确认为非亲生,法律上怎么办?
可依民法典第1073条提起否认亲子关系之诉;若受欺骗抚养了非亲生子女(欺诈性抚养),可主张返还已支出的抚养费并请求精神损害赔偿,诉讼中由法院委托鉴定。
一方拒绝做亲子鉴定,法院能强制吗?
法院不能强制当事人鉴定。但依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39条,一方已提供必要证据、另一方无相反证据又拒绝鉴定的,法院可以推定主张一方的请求成立。
对鉴定结果有疑问,需要复核或重做?
北京天平司法鉴定中心(许可证号 110008124)可协助核对样本、解读报告,并办理重新鉴定。
免责声明:本文为司法鉴定知识科普与办事指引,不构成法律意见。技术标准与法律适用可能更新,具体以现行有效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及北京天平司法鉴定中心(司法鉴定许可证号 11000812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341100006787544716)书面告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