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为什么要先弄清"结论种类"
委托笔迹鉴定,当事人最关心的是"能不能证明是他签的"。但鉴定意见是对书写习惯异同及其把握程度的专业判断,受检材条件、样本是否充分、有无伪装或摹仿等因素影响。理解鉴定意见的种类和各自成立条件,有助于在委托前评估把握度、在拿到报告后正确理解其证明力,避免把"倾向意见"当成"确定结论",或在"无法判断"时误以为鉴定机构没有尽责。
二、国家标准 GB/T 37239-2018:9 种鉴定意见
《笔迹鉴定技术规范》(GB/T 37239-2018,2019年4月实施)将鉴定意见按确定程度细分为 9 种表述:
| 方向 | 鉴定意见表述 | 把握程度 |
| 倾向同一 | 肯定同一 | 确定性(最高) |
| 极可能同一 | 很高 |
| 很可能同一 | 较高 |
| 可能同一 | 一般 |
| 不能判断 | 无法判断 | 无法得出意见 |
| 倾向非同一 | 可能非同一 | 一般 |
| 很可能非同一 | 较高 |
| 极可能非同一 | 很高 |
| 否定同一 | 确定性(最高) |
这种"九分法"用语言尺度表达把握程度,既不夸大为确定,也不回避可以作出的判断。
三、实务中常用的五类表述
在公安、司法实践和文书中,为便于理解和使用,常把上述表述概括为五类:
- 认定(肯定)意见:检材字迹与样本是同一人书写;
- 倾向认定意见:倾向于认为是同一人书写,但把握度尚不足以确定;
- 无法判断(无明确意见):现有材料不足以得出同一或非同一的结论;
- 倾向否定意见:倾向于认为不是同一人书写;
- 否定意见:检材字迹与样本不是同一人书写。
不同标准体系(如国家标准与公安行业标准)在表述上略有差异,但都遵循"把握度越高、结论越确定"的逻辑。
四、认定与否定同一,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出具确定性结论是审慎的:鉴定人要在比较检验的基础上,对笔迹特征的符合点与差异点逐一评断。
- 认定同一:检材与样本之间反映书写习惯的本质特征符合是主要的、稳定的,出现的差异能用书写条件变化、伪装或客观因素合理解释;
- 否定同一:两者反映书写习惯的本质特征存在稳定、不可解释的差异,少量相似可由书写的共性或偶然巧合解释。
笔迹特征体系与评断过程,可参阅《笔迹鉴定原理:八大笔迹特征》。
五、倾向性意见:什么时候给、证明力如何
当特征的符合(或差异)占优势,但数量或质量尚不足以支撑确定性结论时,鉴定人会给出倾向认定或倾向否定意见。常见原因包括:检材字迹过少、笔画简单、有一定伪装或摹仿、同期样本不够充足等。
倾向性意见仍属于法定证据中的鉴定意见,但证明力相对较弱,通常需要结合其他证据(指纹、印章、付款记录、聊天记录、证人证言等)综合认定;在诉讼中,法官也可能要求补充样本后重新鉴定。
六、无法判断:三种常见原因
依据笔迹鉴定技术规范,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能出具"无法判断"意见:
- 检材不具备鉴定条件:如字迹残缺、模糊、笔画过少、严重污损或仅为复印件,无法反映稳定书写习惯;
- 样本不具备比对条件:如缺少与检材同期、同种书写条件的样本,或样本数量不足、真实性存疑;
- 综合评断后既不能确定也不能非确定:符合点与差异点并存、均无充分依据。
需要说明的是,"无法判断"是对现有材料把握度的客观结论,并不等于"字是假的",也不意味着鉴定机构不作为。
七、结论不够确定时,可以怎么做
- 补充同期、自然样本:优先提供争议发生前后在公务、银行、日常文件中形成的签名(参见《笔迹样本如何收集》);
- 申请实验样本:由鉴定人按规范采集不同速度、姿势的书写样本;
- 结合其他检验:如指纹、印章印文、朱墨时序、形成时间等;
- 依法申请补充或重新鉴定:条件与程序见《文书鉴定的局限与重新鉴定》。
在诉讼中,鉴定意见如何被法院采信、法院委托与单方委托的区别,可参阅《文书鉴定如何被法院采信》。签名争议还可对照《签名笔迹鉴定》。
八、常见问题
鉴定报告写"倾向认定",能直接认定是他签的吗?
不能单独据此认定。倾向意见把握度不足、证明力较弱,应结合其他证据,或补充样本后重新鉴定,由法院综合判断。
为什么有的鉴定"无法判断"?
多因检材不具备条件、样本不具备比对条件,或综合评断后无法确定;这是对现有材料的客观结论,不等于字迹造假。
笔迹鉴定会不会只给"是"或"不是"?
确定性结论需要足够的特征依据。材料不足时,按规范应给出倾向性意见或无法判断,而不能勉强下确定结论。
同一个签名,不同机构结论会不一样吗?
有可能,尤其在材料不充分、存在伪装或摹仿时。此时应补充材料、核对鉴定依据,必要时依法申请重新鉴定。
怎么提高拿到确定结论的概率?
尽量提供原件、充足的同期自然样本,如实说明书写情形,配合采集实验样本,并在必要时结合指纹、印章等检验。
想先评估这份字迹能不能做、能做到什么程度?
北京天平司法鉴定中心(许可证号 110008124)可结合检材、样本与用途预估结论程度并给出报价。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8:30-18:00,周末提前预约。
免责声明:本文为司法鉴定知识科普与办事指引,不构成法律意见。鉴定标准与意见表述可能随规范修订调整,具体以现行有效标准(如 GB/T 37239-2018)及北京天平司法鉴定中心(司法鉴定许可证号 11000812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341100006787544716)书面告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