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有过输血、骨髓移植经历的当事人担心“是不是这辈子都做不了亲子鉴定”。实际上并不影响鉴定本身,影响的只是采样部位:用血可能拿到混入供者信息的结果,改用其他自身组织即可。正规机构在受理时都会询问相关病史,并据此选择样本。
异体输血后,受血者血液中会在一段时间内存在供血者的白细胞及其 DNA。若此时抽血做 STR 检测,可能出现混合峰型、额外等位基因,干扰对当事人自身基因型的判读。
造血干细胞移植成功后,受者的造血系统由供者干细胞重建,其血液细胞 DNA 会转变为供者型,或呈现供、受者嵌合状态。此时用血样鉴定,得到的往往是供者而非当事人本人的分型,可能造成错误的排除或认定。
需要强调:被“替换”的是血液系统,当事人身体绝大多数组织(如上皮、毛囊等)仍保留其本人原始 DNA。
司法部《亲权鉴定技术规范》《生物学半同胞关系鉴定技术规范》等明确:“对于接受了外周血干细胞移植的被鉴定人,应避免采集其血样作为检验样本,宜取其口腔拭子、唾液、毛发或指甲等。”
| 样本 | 是否受输血/移植影响 | 注意事项 |
|---|---|---|
| 静脉血 / 血痕 | 受影响,避免使用 | 输血后需间隔较久,移植后基本不代表本人 |
| 口腔拭子 / 唾液 | 通常可用 | 采样前清水漱口、避免进食;移植者建议多部位采集并结合其他样本复核 |
| 带毛囊毛发 | 一般保留本人分型 | 须带白色毛囊,自然脱落的头发不含毛囊、不可用 |
| 指甲 | 通常可用 | 剪取并单独包装,避免与他人混放 |
提示:个别研究指出,造血干细胞移植后口腔拭子也可能检出少量供者细胞,因此对移植当事人,机构常同时采集两类自身样本相互印证,以保证结论可靠。
无创胎儿亲子鉴定通过采集孕妇外周血中的游离 DNA 检测。若孕妇近期接受过异体输血、造血干细胞移植,或存在干细胞治疗、免疫治疗等情况,可能影响外周血游离 DNA 的判读。务必在检测前告知机构,由机构判断是否需要延后、改用其他鉴定方案。
这些信息只用于帮您选对样本、避免重做,不会影响鉴定的合法性。可先通过 亲子鉴定专题或 电话 010-85868060 说明情况。
有输血、移植等情况,办理亲子鉴定的流程与常规基本一致,只需在第一步把病史说清楚:
北京各区当事人均可到朝阳总部办理,路线与受理时间见 朝阳区亲子鉴定办理指引;行动不便或外地当事人可先电话沟通,确定最省事的采样方案,避免到场后因样本问题返工。
北京天平司法鉴定中心(许可证号 110016146,CMA·CNAS L6323)可就您的用途、样本与时效给出方案。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8:30-18:00,周末提前预约。